最近這段時間,對房價的爭論非常熱鬧,有的說要崩盤,有的說要上漲。據政府有關部門對外公布的數據,全國的商品房價格一直在上漲,而很多國外媒體又在唱空中國房地產市場。
現在是政府并沒有出臺更加嚴厲的調控政策,面對百姓的指責,開發商的抱怨,媒體的熱鬧,相信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一些房地產政策會陸續出臺并發揮影響。
在各種對房價爭論和不理智的情況下,我想同大家一起理性的分析一下商品房的價格。
我們可能受多年計劃經濟的影響,說到房子就先想到它的居住屬性,而忽略了它的商品屬性。商品房隨著經濟發展其商品屬性更加突出,所以只要有購買者接受這個價格,就應該認為是合理價格。
對于合理價格國外有個公認的評判標準,商品房的總體價格應該是家庭年收入的3到6倍,我們不必費心去計算北上廣深等大城市的房價是否合理,算一下我們當地房價大家更為關心,按照我們當地城鎮職工人均工資標準每月2000元計算,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左右,6倍36萬元勉強能購置一個較小的房子。而我們國內有個更為簡單的評判標準,就是你的家庭月收入和每平米房價的對比,也就是說你家庭月收入大于房價,那就是合理的房價。依照這個標準至少我們本地的房價還算是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從這兩個標準,也可以看出國人對房價具有更高的忍受度。
下面我們在具體分析一下商品房的價格構成:1、土地成本,2、建筑成本,3、政府稅費,4、開發商利潤。這四項中兩項1和3由政府控制,2和4由開發商掌握,以目前的國家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土地成本在樓市不崩盤的情況下不會下降,政府稅費我們也不要指望下降,這和地方政府的政績觀及國家體制直接相關;那么剩下的建筑成本和開發商利潤,其中建筑成本雖有上漲,但是漲幅平穩,或者說對房價影響最小,開發商利潤并非開發商完全能控,主要是市場所決定。土地成本、政府稅費這兩項都不透明,都是未知數,大眾了解的也就是建筑成本,而開發商利潤=房價—土地成本—政府稅費—建筑成本。這其中兩項是未知數,所以開發商收益同樣也成了未知數。
房地產作為投資性商品,其價格取決于有能力的投資者對于未來收益的預期,市場成交價反映了投資者的預期,以及融資、持有等各項成本,與未來的投資風險,成交價格就是雙方認定的合理價格,不存在飄浮在半空中的、按照成本逐項計算的合理價格。房價預期上升時,即使租金回報率只有3%,照樣不愁買家。(這句話摘自葉檀評論)
所以房價高低、漲跌本來是市場行為,應該由市場去評說,政府只需要營造一個理性的市場環境,把一切都攤在陽光下,就可以防止任何的暗箱操作,剩下的讓購房者自行去選擇。這樣政府和開發商不需要相互的指責,也少了公眾的質疑。
(房地產:呂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