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人士稱民企有望獲準進口原油 細則已草擬
繼交通部等六部委出臺“新36條”實施細則,民間資本近期將在石油石化領域迎來重大政策利好。
“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出臺適度放開原油進口限制等利于民資準入的政策文件,其中包括允許民營企業參與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配額的申請與分配,借以促進經營主體的多元化。”日前,一位接近國家能源局、參與該政策研究制定的專家向《華夏時報》記者獨家透露。
耐人尋味的是,5月30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和寶鋼集團有限公司等簽署西氣東輸三線工程項目投資人合作框架協議,開創了全民資本投資于大型央企國家重點項目的新模式,這也標志著石油石化領域對全民資本及民營資本的開放邁出重要一步。
或許,這一步僅僅是個開始。
利好民資
據悉,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由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發起,集中代表民間多方出資人利益,各民間資本均可通過該平臺進入中石油等能源基礎設施領域。此次西氣東輸三線項目不僅引入了大量民營企業的資金,還吸引了中國工商銀行(601398,股吧)募集的私人理財資金進入,同享收益,共擔風險,體現了國有項目全民共享。
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廖永遠表示,此次合作后,中石油將繼續探索,積極為所有有興趣進入的民營資本和社會資本創造條件、搭建平臺,引導國有和民營資本共同參與。
但現實是,石油石化行業被“石化雙雄”長期壟斷。本報記者從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分會了解到,目前我國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有原油進口權,中石化公司只有原油進口代理權,而地方煉化企業都不能進口原油。
以山東為例,2010年山東地方煉廠企業全年實際加工原油2400萬噸,但國家分配的原油配置指標僅有179.3萬噸,國產原油給地方煉廠的配置計劃指標很少,無法滿足地方煉廠的加工需要。
“目前,地方煉化企業沒有勘探開采業務,只能局限于中游煉制環節,地方煉廠缺少成品油市場銷售權,銷售終端建設不起來,銷售渠道也不暢,這些都直接限制了地方煉化企業的發展空間。”山東地方煉廠企業的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
對此,國家有關部門已經進行了數月的調查研究,并且草擬了適度放開原油進口限制的細則措施。
據上述參與政策制定的專家透露,即將公布的文件要求允許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原油進口后在市場上流通,供應地方煉化企業自主加工和銷售。他還說,在討論過程中,甚至有人士建議取消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原油進口要由國有石油集團統一銷售和供應煉廠的規定,“但該規定最終能不能出現在正式的條文中還不確定。”
也有企業反映,石油產業鏈的增值環節在終端,大型石油公司產業鏈的一個共同特點是不但銷售自身生產的油品,而且從事大量油品貿易,在終端環節中獲取高額利潤。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民營企業。而逐步開放下游業務將是大勢所趨,上述專家向本報記者透露,有關部門將制定政策,在發揮大型國有石油企業的骨干作用的同時,積極引導民營資本進入成品油批發領域,這其中包括,加快取消原有煉廠分配制度和定價審批制度,還有就是允許有資質的民企和國企在批發和零售市場上自由競爭。
重在落實
石油石化領域的開放,只是能源局的一項工作。記者還了解到,此外,能源局還正在制定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細則。
這也得到了業內人士的證實。“國資委正研究部分能源領域允許民資進入的細則。”5月30日,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張漢亞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他還向記者透露,從45個部門已落實的分工來看,下一步最有可能的是工信部研究出臺放寬電信和部分制造業領域。
事實上,打破壟斷又豈非難事。
國務院于2010年5月1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36條”),但規定頒布近兩年來,由于一直沒有實施細則,實際上對民間投資準入存在著無形的限制并導致其難以進入,民間投資并未突破層層“彈簧門”、“玻璃門”,在一些重要領域進展甚微。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表示,2012年要完善和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隨后,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表示,國務院各個相關部門都要確保在今年上半年出臺“新36條”具體的實施細則。
在穩增長的重要關頭,“出臺民間投資實施細則,對擴大內需有直接推動。”國家發改委人士說。而隨著“上半年”時限的臨近,交通部、鐵道部、衛生部、國資委、證監會、銀監會六部委相繼出臺“新36條”實施細則,為穩增長加碼。
“更多的部委出臺條文細則是個好現象,可喜可賀,有些條款也放寬了很多,但問題是,有些部門是真歡迎民資還是假歡迎?各部門是真心想這么干,還是迫于上面的壓力,或者是穩增長的權宜之計?還要看以后實施的效果。”張漢亞稱。